公开组(16—59周岁):2008年12月31日前至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甲组(16—30周岁):2008年12月31日前至1994年1月1日后出生。
乙组(31—45周岁):1993年12月31日前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丙 组(46—59周岁):1978年12月31日前至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1.年龄在59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后出生)的中国大陆居民、港澳台地区及外籍选手,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等病史者,须持有效证件(中国大陆居民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地区选手持通行证、外籍选手持护照)及本人身体健康证明报名参赛。
(1)所有在中国羽协、省级体校、市级体校注册的现役和退役羽毛球专业运动员(含原国家队、省队已退役但未注册运动员);
(3)参加过全国、省、直辖市、自治区级综合运动会(羽毛球项目)或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及以上级别赛事(全运会羽毛球项目群众组除外)的选手;
3.参赛选手凭有效证件(中国大陆居民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地区选手持通行证、外籍选手持护照)参加比赛,选手参赛时须贴身携带有效证件原件,随时接受组委会查验。凡是组委会认为某选手有碍比赛公正的,组委会有权当场取消该选手的比赛资格。
4.赛事组委会将会赠送报名参赛者VICTOR T恤1件,所有参赛选手必须穿着VICTOR品牌服装(含下装)出场参赛,请谨慎保管VICTOR服装并规范穿着。
5.参赛资格:各赛区分站赛赛前十天,赛事组委会将在赛事官方网站()公示各队参赛选手名单。公示参赛名单后的三日为查漏补缺和投诉期,同时接受举报监督。如有参赛者资格问题需向组委会申诉的,申诉人需在此三日内向组委会申诉,提交申诉表、提供书面证据并缴纳500元押金。经组委会核实后:申诉成功押金全额退还,并立即取消被举报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如果查无实据,不退押金。名单公示三日后,赛事组委会不再受理参赛选手资格类投诉事宜。
6.对于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参赛队伍,组委会随时有权根据以上规则对参赛选手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一经发现疑问,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该选手的参赛资格,报名费不予退还。比赛期间,如有参赛球队发现参赛选手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问题(不含参赛选手资格问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赛事组委会提交申诉表(由举报球队领队签名并提交)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赛事组委会将根据调查情况在4小时内做出裁决并通知申诉者:如申诉成功则取消被举报选手所在球队参赛资格和所有比赛成绩,并退还申诉球队的申诉费;如申诉失败,申诉费不予退还。
7.以上任何原因被取消资格或成绩的球队,其比赛对手球队的比赛结果不做更改。
8.年龄大的参赛选手可以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年龄小的组别的比赛:丙组年龄段的选手可以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乙组和甲组比赛,乙组年龄段的选手可以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甲组的比赛。
第二阶段,小组出线后进行大交叉淘汰赛,决出前八名;或分站赛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赛制。
4、每场比赛选手迟到超过5分钟作弃权论处(对方以21-0取胜),一般的情况下,以上一场比赛结束的时间,作为下一场比赛的开始时间,具体以现场裁判员计时为准。如全队迟到超过5分钟(以主裁判定时间为准),该则队当场比赛成绩判负(对方以21:0取胜)。
(1)各小组根据比赛胜次排定名次,胜次多者名次靠前。如果两支球队胜次相同,则两队比赛时的胜者名次列前。
(2)若三人/三队及三人/三队以上胜次相同,则比较彼此间胜负关系,胜次多者排名靠前;若三人/三队及三人/三队以上彼此间胜负关系相同,则优先看净胜局情况,净胜多者排名靠前;若三人/三队及三人/三队以上胜次和净胜局数均一致,则取总得分(胜次相同队伍间比赛)高者排名靠前。若总得分依然相同,则以抽签定名次。
a.小组赛阶段:每项比赛1局,采用每球得分制的羽毛球竞赛规则进行比赛,先得21分者为胜,一方比分先到11分时,双方交换场区,休息2分钟。b.淘汰赛阶段:每项比赛1局,采用每球得分制的羽毛球竞赛规则进行比赛,先得21分者为胜,一方比分先到11分时,双方交换场区,休息2分钟。
6、比赛中选手如突发伤病,允许有不超过5分钟的治疗时间,如超过5分钟还不能参加正常比赛的,则作为该场比赛弃权处理(对方以21-弃权方当时已得分数取胜)。
7、比赛过程中,各参运动员必须绝对尊重裁判、服从裁判。如对比赛判罚有疑义可向裁判长提出申诉,裁判长判决为最终判决。无论什么问题导致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说服开始计算时间)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该队与其它球队的比赛成绩取消。
8、小组赛阶段,如有队伍全队弃权,该队与所在小组其它球队的比赛成绩取消;
1、各组别均根据报名参赛人数最多取前8名球队给予奖励,颁发奖品和证书;分站赛各组别报名参赛队伍满32支取前8名球队给予奖励;满16支取前4名给予奖励;满8支取前2名给予奖励;不足8支取消该组别。
1.报名时领队需根据有效证件(中国大陆居民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地区选手持通行证、外籍选手持护照)信息,填写报名表,缴纳参赛费。
2.参赛选手每人均可获得VICTOR T恤1件和保险企业来提供的基础意外伤害保险一份(保险需提交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如不提供手机号码或手机号码有误则视为自愿放弃投保)。
3.缴纳参赛费即视为承认本竞赛规程和比赛秩序册,正式报名后,概不退还参赛费。
4.各参赛队领队,须在报到参赛时携带所有队员的有效证件(中国大陆居民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地区选手持通行证、外籍选手持护照)、健康证明,以便裁判员查验。
5.各参赛球队的领队,在分组抽签时按照参赛报名表格所填写的服装尺码(参照2024年VICTOR服装尺码),领取本队队员的服装,服装一经发放就不再进行尺码、款式的调换。
6.组委会有权根据比赛场地数量及其它真实的情况,在分站赛报名人数达到少数以后可提前结束报名。
十一、本次大赛参赛运动员原则上应为四川省内生活或工作的常驻居民。给自身及他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对应的责任。赛事组织方、承办方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先行承担对应责任的,有权向过错方进行追偿。
十五、本规则可能根据自身的需求进行补充和调整,变化后的规则经征求意见并公示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