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是印度尼西亚的“国球”,苏迪曼杯是该国羽毛球协会代表本国公民向国际羽毛球联合会捐献的一座奖杯。该杯的杯身由纯银铸成,表面镀有纯金、杯高八十厘米、宽五十厘米、重十二公斤,其造价为15000美元,它是一座极富民族特色,标志着印尼公民对羽毛球运动无限酷爱的奖杯。
苏迪曼是前印度尼西亚羽协主席。他1922年4月29日生于印尼北苏门答腊省的一个小镇。他从小学到中学,在区域少年儿童羽毛球竞赛中都独占鳌头;到高中时期,他在全国现已小有名气;他在读大学时(商科大学),就成为非正式的全国冠军。在40年代,印尼还没有举办过全国竞赛,而他已打败了能遇到的一切选手。他不光单打好,还同他的一个哥哥协作屡次拿过双打冠军。
1958年作为主力队员,苏迪曼先生代表印尼初次参与了在新加坡举办的第四届汤姆斯杯竞赛。在竞赛中他充沛的发挥了自己的羽毛球运动天才,为印度尼西亚队初次夺得国际羽毛球男人团体冠军立下了丰功伟绩。值得一提的是,为参与这次竞赛,因为其时的印尼**和羽协,甚至连路费都拿不出来,在此困难之际,苏迪曼先生决然卖掉了自己心爱的小轿车,将卖车的钱作为参与汤姆斯杯赛的费用悉数无偿地捐献给印尼队。
1951年,在苏迪曼先生的活跃倡议下,印尼羽毛球协会正式诞生,苏迪曼先生自己被选为该协会首任主席。因为苏迪曼先生的忘我和行之有效的作业,他接连22年中选印尼羽协主席。苏迪曼先生1973年被选为国际羽毛球联合会理事,1975年出任国际羽毛球联合会副主席,直至1986年逝世。
苏迪曼先生逝世之后,印尼羽协为了几年他的功劳,特向国际羽联捐献了一只造价为2700万盾(其时约合1500美元)的金杯,并将此杯命名为“苏迪曼杯”(Sudirman Cup)。
1986年,在国际羽联举办的理事会上第一次提出了举办混合团体赛的主张。1988年,国际羽联承受并指定了混合团体赛与单向项锦标赛一起举办的事宜,并决定将苏迪曼杯作为混合团体赛的冠军奖杯。1989年,在印度尼西亚一起举办了第一届苏迪曼杯赛和第六届国际羽毛球单项锦标赛,一起规则此项竞赛每两年举办一届,逢双数年是汤、尤杯赛,单数年为苏迪曼杯赛。
苏迪曼杯竞赛安排在与世锦赛同一实践和地址举办(先进行双方竞赛,紧接着进行世锦赛)。苏迪曼杯竞赛选用五场三胜制,由男人单打、女子单打、男人双打、女子双打和混合双打五个项目组成。自1989年首届苏迪曼杯竞赛在印尼举办以来,至今共举办了八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