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开始前应挑边。赢方将在6.1.1或6.1.2中做出选择。先发球或先接发球。在一个场区或另一个场区开始比赛。输的一方,在余下的一项中选择。
除非另有规定,一场比赛应以三局两胜定胜负。除规则7.4和7.5的情况外,先得21分的一方胜一局。对方“违例”或球触及对方场区内的地面成死球,则该方胜这一回合并得一分。20平后.领先得2分的一方胜该局。29平后,先到30分的一方胜该局。一局的胜方在下一局首先发球。
第一局结束。第二局结束(如果有第三局)。在第三局比赛中,一方先得11分时。
如果运动员未按规则规定交换场区,一经发现.在死球时立即交换。已得比分有效。
一旦发球员和接发球员作好准各,任何一方都不得延误发球。发球时发球员球拍的拍头做完后摆,任何迟滞都是延误发球。发球员和接发球员,应站在斜对角的发球区内,脚不得触及发球区和接发球区的界线。从发球开始,至发球结束前,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两脚,都必须有一部分与场地的地面接触,不得移动。发球员的球拍,应首先击中球托。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的瞬间,整个球应低于发球员的腰部。腰指的是发球员低肋骨下缘的水平切线。发球员的球拍击中球的瞬间,球拍杆应指向下方。发球开始后,发球员必须连续向前挥拍,直至将球发出。发出的球向上飞行过网,如果未被拦截,球应落在规定的接发球区内(即落在线上或界内)。发球员发球时,应击中球。
一旦运动员站好位置准备发球,发球员的球拍头第一次向前挥动,即为发球开始。
发球员应在接发球员准备好后才能发球,如果接发球员已试图接发球,即被视为已作好准备。
双打比赛发球时,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同伴应在各自的场区内。其站位不限,但不得阻挡对方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视线、单 打
一局中,发球员的分数为0或双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一回合中,球应由发球员和接球员交替从各自所在场所一边的任何位置击出,直至成死球为止。